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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创新“三大”机制 建强师资队伍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29日来源:南通市通州区红十字会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推进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通州区红十字会以打造一流师资队伍建设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州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被省红十字会评为“公益性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成绩突出单位、江苏省优秀红十字志愿组织、通州区“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等荣誉;四次蝉联南通市红十字应急救护技能竞赛团体冠军。

  创新培养机制,提升队伍水平

  始终坚持把能力素质作为培养救护师资的首要标尺。在师资选拔培养过程中,严格做到把好“三关”。一是严把素质关。注重师资志愿者政治素养、个人学历、教学能力、语言沟通、身心健康等条件,设立能力素质评价指标,为选拔优秀师资志愿者提供了依据。二是严把初训关。师资志愿者在参加省级救护师资初训班前,要通过训前“面试”、参加救护员培训、现场教学观摩、教学试讲等程序,奠定师资培训基础。三是严把注册关。严格按照救护师资注册条件,建立区级师资档案库,对救护师资参加教学、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如实记录备案,为做好救护师资年度注册提供考评依据。

  创新培训机制,提升专业素养

  构建“训、讲、赛”培训机制,精准把脉,“量身定做”,为救护师资及时填知识空白、补素质短板、强能力弱项。一是定期开展集中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救护师资培训计划,组织师资参加上级复训班、开展区级课件制作、技能操作等集中培训。二是鼓励参加实践服务。鼓励救护师资参加各类社区健康教育、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主题日的宣讲活动,做到教学与实践有机结合。三是搭建以赛促训平台。每两年举办一次应急救护技能大赛,以赛促训,激发救护师资学技术、练技能、争贡献。

  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救护培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发挥名师引领作用。以名师为引领,建立6个应急救护培训“名师工作室”,抓住这个“关键少数”,激活“头雁效应”,带动“群雁齐飞”。二是建立培训交流机制。利用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定期组织师资开展教学研讨、技能培训、示范教学等交流活动。三是规范救护师资管理。制定印发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工作制度》《应急救护师资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规范师资登记注册、继续教育、业务学习交流、试讲点评、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等规定。


[南通市]通州区:创新“三大”机制 建强师资队伍

2024-10-29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红十字会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推进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通州区红十字会以打造一流师资队伍建设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州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被省红十字会评为“公益性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成绩突出单位、江苏省优秀红十字志愿组织、通州区“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等荣誉;四次蝉联南通市红十字应急救护技能竞赛团体冠军。

  创新培养机制,提升队伍水平

  始终坚持把能力素质作为培养救护师资的首要标尺。在师资选拔培养过程中,严格做到把好“三关”。一是严把素质关。注重师资志愿者政治素养、个人学历、教学能力、语言沟通、身心健康等条件,设立能力素质评价指标,为选拔优秀师资志愿者提供了依据。二是严把初训关。师资志愿者在参加省级救护师资初训班前,要通过训前“面试”、参加救护员培训、现场教学观摩、教学试讲等程序,奠定师资培训基础。三是严把注册关。严格按照救护师资注册条件,建立区级师资档案库,对救护师资参加教学、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如实记录备案,为做好救护师资年度注册提供考评依据。

  创新培训机制,提升专业素养

  构建“训、讲、赛”培训机制,精准把脉,“量身定做”,为救护师资及时填知识空白、补素质短板、强能力弱项。一是定期开展集中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救护师资培训计划,组织师资参加上级复训班、开展区级课件制作、技能操作等集中培训。二是鼓励参加实践服务。鼓励救护师资参加各类社区健康教育、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主题日的宣讲活动,做到教学与实践有机结合。三是搭建以赛促训平台。每两年举办一次应急救护技能大赛,以赛促训,激发救护师资学技术、练技能、争贡献。

  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救护培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发挥名师引领作用。以名师为引领,建立6个应急救护培训“名师工作室”,抓住这个“关键少数”,激活“头雁效应”,带动“群雁齐飞”。二是建立培训交流机制。利用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定期组织师资开展教学研讨、技能培训、示范教学等交流活动。三是规范救护师资管理。制定印发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工作制度》《应急救护师资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规范师资登记注册、继续教育、业务学习交流、试讲点评、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