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红十字会积极开展《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宣传系列活动
发表时间:2022年01月17日来源:江宁区红十字会
2022年1月1日,《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结合江苏省情实际,对红十字会组织、职责、财产、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全面规定,给基层红十字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指引,这是红十字系统的一件大事。
为了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江宁区红十字会积极响应省市红会的号召,制定宣传方案,动员全区各街道园区、冠名医院、各学校等红十字基层组织迅速行动,认真学习,整合资源,集中大力宣传,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区红十字会联合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在全区200多块户外大屏上进行滚动播放《条例》宣传视频和海报。同时,全区红会系统也积极响应,在各便民服务中心、博爱家园、学校等场所安排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和短视频,同时在小区、道路两旁、公告栏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海报。
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以来,印制并发放宣传海报400多份,悬挂横幅100余条,各类电子大屏300多块,宣传形式多样化,由点到面,在全区营造了浓厚而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