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南通市红十字会集中学习研讨《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
发表时间:2021年11月12日来源:南通市红十字会
《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代江苏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地方法规,为我们做好红十字工作提供了遵循。11月10日上午,南通市红十字会再次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研讨《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大家对照《条例》,逐条研读,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深入思考,踊跃发言,畅谈收获体会,提出问题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的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钮曦主持学习研讨会议,并对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实施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持续深入学,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要按照10月份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齐敦品在通调研时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的指示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任务来抓,今天的会议集中学习研讨只是一个引导,会后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反复细学深研,联系实际结合工作学、带着问题学,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不仅要抓好市本级的学习,而且要大力推动全市红十字系统的学习贯彻。二是要融会贯通学,在全面领会上求突破。实施好《条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群团组织“三性”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红十字事业、提升红十字会履职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改进红十字治理结构,提高依法治会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将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以及推进红十字会改革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全面领会,提高运用《条例》做好红十字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要联系实际学,在深化落实上见成效。要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以筹备召开南通市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为抓手,进一步优化红十字会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全面梳理南通市红十字会机关各项制度规范,进行一次规章制度的“立改废”,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要对《条例》的原则规定的进一步研究细化措施办法,以增强贯彻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以高标准、严要求的贯彻实施助推南通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