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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区红十字会专题学习解读《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

发表时间:2021年11月01日来源:海门区红十字会

10月29日下午,区红十字会召开全体机关人员会议,专题学习解读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党组书记杨曙光主持。

《条例》由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有八章五十八条,主要分为总则、组织、职责、财产、保障、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充分体现了完善职责、明确责任、加强保障、强化监督、法律责任五个方面的特点,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指出《条例》具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突出与上位法相衔接。《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权威,立法内容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立法精神二是突出保障与约束相统一。《条例对红十字会的性质定位、法定职责、治理结构、基层组织、募捐筹资、公信力建设、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三是突出总结与借鉴相结合既对原有前瞻性强、具有江苏特色的规定作了修改完善,又注重吸收借鉴兄弟省份的立法经验,特别是率先对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设立、运转、功能、监管等方面做了具体明确的安排,将基层好的经验做法和特色加以固化。

会议强调,区红十字会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红十字会员、志愿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人道需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力量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谱写“强富美高”新海门建设现代化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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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区红十字会专题学习解读《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

2021-11-01    来源:海门区红十字会

10月29日下午,区红十字会召开全体机关人员会议,专题学习解读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党组书记杨曙光主持。

《条例》由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有八章五十八条,主要分为总则、组织、职责、财产、保障、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充分体现了完善职责、明确责任、加强保障、强化监督、法律责任五个方面的特点,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指出《条例》具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突出与上位法相衔接。《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权威,立法内容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立法精神二是突出保障与约束相统一。《条例对红十字会的性质定位、法定职责、治理结构、基层组织、募捐筹资、公信力建设、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三是突出总结与借鉴相结合既对原有前瞻性强、具有江苏特色的规定作了修改完善,又注重吸收借鉴兄弟省份的立法经验,特别是率先对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设立、运转、功能、监管等方面做了具体明确的安排,将基层好的经验做法和特色加以固化。

会议强调,区红十字会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红十字会员、志愿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人道需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力量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谱写“强富美高”新海门建设现代化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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