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 泰兴:为遗体(器官)捐献纳入生态葬法奖补建言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18日来源:未知
2014年,泰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泰州市市区节地生态葬法减免和奖补暂行办法》,倡导群众不保留骨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奖补资金由财政负担。《奖补办法》实施后,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江葬、树(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寄思园内树葬区1400多个穴位所剩无几。2020年8月,泰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对《奖补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将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人员纳入了奖补实施范围,一次性奖励4000元。周边其他如扬中市、丹阳市等均已将遗体(器官)捐献纳入奖补实施范围,标准为3000—5000元/例不等。但截止2020年底泰兴市尚未纳入。
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数据来看,2020年泰兴共计实施遗体捐献4例,眼角膜捐献1例,其中1例为上海籍(原籍泰兴黄桥因疫情未能如期返程,病故后由我市红十字会执行捐献)。而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间,我市死亡人数9800余例。我们可以看到群众观念的转变,但同时,我们更应该积极作为,营造环境、制定政策来引导公众。
泰兴市政协委员、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王银香献言:参照周边县市,对遗体(器官)捐献者给予一次性奖补,由市财政全额负担。一方面,捐献者的无私情怀和对医学教育事业的奉献,值得我们礼赞;另一方面,可以引导更多的市民移风易俗,让生命在自然中延续;再一方面,可以化解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
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数据来看,2020年泰兴共计实施遗体捐献4例,眼角膜捐献1例,其中1例为上海籍(原籍泰兴黄桥因疫情未能如期返程,病故后由我市红十字会执行捐献)。而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间,我市死亡人数9800余例。我们可以看到群众观念的转变,但同时,我们更应该积极作为,营造环境、制定政策来引导公众。
泰兴市政协委员、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王银香献言:参照周边县市,对遗体(器官)捐献者给予一次性奖补,由市财政全额负担。一方面,捐献者的无私情怀和对医学教育事业的奉献,值得我们礼赞;另一方面,可以引导更多的市民移风易俗,让生命在自然中延续;再一方面,可以化解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