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江苏推荐对象公示
发表时间:2024年08月01日来源:组织宣传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开展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9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红十字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双先”)江苏初审推荐工作。经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个)
无锡市红十字会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1名)
余瑶 南通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办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提供具体问题线索。公示时间:从8月1日至8月7日止。
联系方式:
省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
仲朝阳 025-83268621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15号银城大厦8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严 晓 025-83238392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京西大楼515室
江苏省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